吴江市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》和吴江市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科协工作领导的意见》(【2002】9号文件),全面实施“科教兴市”的战略,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,在获得江苏省科普示范市的基础上,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。根据中国科协的复函和省、市科协对创建工作的要求,现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的实施意见。
一、
指导思想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,要以党的“十五”大精神、邓小平理论、江泽民总书记关于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,紧紧围绕“富民强市”、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”这一总目标,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出发点,构筑科普教育体系、健全科普教育网络,积极推进各类科普载体建设,努力构建社会大科普的格局。团结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,弘扬科学精神、普及科学知识、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,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。 二、标准要求
(一)
组织领导 1、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科普工作。具有较强的科普意识,对科普工作的领导有力,把科普工作列入了党政议事日程,建立党委分管、政府分管联系制度,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科普工作2次汇报,研究推进科普工作的措施,将科普工作纳入党政领导机关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范围。 2、建立科普工作协调制度。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,领导有方,组织有力,能及时协调解决科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,并落实督促检查的措施。 3、制定科普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。将此纳入本市社会经济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。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创新骨干,对有成就和有贡献的科技工作者,各级党委、政府通过各种方式予以表彰宣传。
(二)
组织建设 4、市科协独立建制,配有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强的领导班子;工作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,能够适应科普工作不断发展的新形势,真正成为科技人员之家。 5、镇、村两级科普组织健全,并有专、兼职干部负责科普工作,市(县)级学会比较稳定,能定期开展科普活动;建成以吴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主体的培训教育体系,基本形成以科技特色学校、青少年辅导员协会为主的青少年科普网络。 6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稳步发展,建有市级农技协联合组织,各镇建有2—3个体现区域经济特色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,农技协规章制度健全,基本实现协会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。 7、三年内每年有30%的镇达到科普示范镇标准,2000—2001年度10个吴江市级文明镇要在2002-2003年内积极申报苏州市级科普示范镇。其余各镇二年内要创建吴江市科普示范镇。街道党工委率先建立街道科协,并每年有30%的街道创建成为苏州市级科普文明街道(社区);有30%的村达到科普文明村标准,每个村至少有10名农村科技带头人,形成以“土专家”、“田秀才”为主体的农民科技队伍。 8、市级学会组织健全,能正常开展活动。大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“三资”企业科协建设,积极在较大规模并有50名以上科技人员的企业中建立科协组织。开展“讲理想、比贡献,讲科技,比进步”的“双杯奖”竞赛活动。
(三)
基础条件 9、科普专项经费列入市、镇两级财政预算,并逐年增长,到“十五”期末达到人均1元以上。 10、建设吴江科技馆(科技活动中心),建成吴江科普网站,市府所在地城区内有3处以上,每处40米以上的科普灯箱画廊;各镇在镇区主要地段建设1—2处一定质量档次的科普灯箱画廊;80%以上的建制镇建有综合性科技活动中心;60%以上的村有科普活动室、科普专栏、科普图书室等科普活动点。 11、保证科普工作正常开展的办公、交通、通讯、宣传等设备配置齐全。
(四)
工作成效 12、通过创建科普示范市工作,有力地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,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。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,良种覆盖率不低于95%,农民收入年增长5%,国内生产总值年增幅不低于10%,基本形成科学、健康、文明的社会风气。 13、通过科普工作,加快经济与技术的结合,提高先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速度,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。在市各大主导产业,都建有1—2个规模大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的科普示范基地,各镇建有体现当地产业特色的科普示范基地。这些基地每年示范推广新技术、良种20项以上,并坚持开展技术服务,能够带动周围农户发展专业化生产。在科技人员中广泛开展“双杯奖”竞赛活动,每年选送苏州市级以上参赛项目20项以上;广泛开展“厂会协作”和产学研相结合活动,推动企业技术创新。 14、积极引导、扶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。全市建有层次高、规模大,对当地农业产业化推动作用强的农技协不少于2个;各镇农技协每年推广2项以上的新技术、新成果,带动群众共同发展;农技协登记和会员发证工作开展顺利,股份合作制在农技协中得到推行,进一步推动合作制经济的发展。 15、大力开展“心系事业、志在富民”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活动,提高农村党员、基层干部带领群众科技致富的本领,使农民接受和使用实用技术的能力普遍增强。90%以上的农村党员、基层干部,每年接受实用技术和市场知识集中培训不少于7天;80%以上农民每年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,并能掌握1—2项实用致富技术;电台、电视台开设固定的科普宣传栏目,播放以弘扬科学精神、普及科学知识、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为主要内容的节目,每周至少播放2小时。吴江日报开设科普专栏。 16、认真宣传贯彻《科普法》,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,积极营造学科学、用科学的社会氛围。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大型互动式科普宣传活动,大力开展“科教进社区”活动,80%的街道达到苏州市级科普文明街道的标准;成立科普志愿者队伍,开展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、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,建好社区科技工作者之家;每年开展学术论文评比活动,开设主题鲜明、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论坛;组织农口学会和农村实用技术讲师团,每年结合农时季节组织2次以上的科技培训、科普展览、科普讲座等多种形式的科技下乡活动,坚持常年送科技下乡活动,参加科技人员100人次以上;组织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科学报告会,每年不少于4次;经常开展以科技人员为主要对象的继续教育活动。 17、结合素质教育,开展多形式的科技活动,引导青少年爱科学、学科学、用科学,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;建有3处以上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和3—5所科技特色学校;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,坚持开展科技竞赛活动,在校中小学生参与率不低于90%。
三、
方法步骤 全国科普示范市创建活动分宣传发动、组织实施、迎检验收和总结评比四个阶段: 第一,宣传发动阶段(2001年11月—2002年2月)。各级各部门根据目标要求制定工作措施。同时,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会议等形式,大力宣传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,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,营造领导重视科普、社会了解科普、群众热爱科普的良好氛围。 第二、组织实施阶段(2002年3月—2004年3月)。市委、市政府召开创建科普示范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。根据创建要求,量化分解标准项目,明确部门责任,分头组织实施。要把领导科普意识强、群众科普意识浓、经济发展条件好的镇、村和企业单位,作为创建试点示范单位,树立典型。通过召开典型经验交流会,推广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和做法,以点带面,以先进促后进,全面提高创建水平。实施中,一要注重效果。各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标准要求和任务职责,逐项落实,做到形式与内容统一,目的与效果统一。二要建档案卡。科普示范市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,每一个实施项目都要建立创建档案,做到资料真实齐全,数据准确可靠。三要加强调研。各有关单位根据创建任务,及时了解进度,总结推广先进典型,把创建实施的基本情况,及时上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。四要落实责任。各地要把创建工作与开展科技工作、经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列入年度工作目标。 第三,迎检验收阶段(2004年4月—6月)。根据全国科普示范市的基本标准和考核评估的有关要求、规定,由市创建领导小组采取打分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,统一组织初验。初验合格后,提请上级对我市创建“全国科普示范市”工作的验收。 第四、总结评比阶段(2004年7月—10月)。在“全国科普示范市”验收合格的基础上,对创建活动进行认真总结。对在创建活动中,坚持标准、注重实效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,由市委、市政府统一进行表彰奖励。
四、
加强领导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活动,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,加速科技进步,推动科技、经济、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,是落实“科教兴市”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际行动。市委、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吴江市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,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,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,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委农工办、科协、经贸委、科技局、建设局、教育局、农林局、水产局、水利局、文广局、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。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。各地、各部门、各单位都要提高认识,统一思想,认真对待,加强领导。 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,社会各界都要组织参加各类科普活动。创建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,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,落实各项创建任务。 市委、市政府办公室:负责落实科普工作的长远规划,并纳入社会经济的总体规划,并就整个创建工作重点活动、重点项目的安排进行协调及督促检查。负责联系和安排市四套班子领导每年听取2次科普工作专题汇报。 市委组织部:负责科普组织建设,开展农村党员、干部的科技素质培训,培养科技带头人,协调组织对领导干部的科技讲座及学术带头人的继续教育工作。 市委宣传部:负责将科普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,指导并组织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,创建科普示范镇、科普文明街道、科普文明村的宣传工作,制定并实施“心系事业、志在富民”主题教育活动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计划,落实科教文卫、新闻媒体的科普宣传工作。“一报二台”开设科普专栏。 市委农工办:负责将科普工作纳入对党政机关目标责任考核,指导全市农技协联合组织、各镇农技协开展工作,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工作,及时总结和宣传农业战线上的科技致富先进典型。 市经贸委:负责市属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科协组织建设,组织开展“双杯奖”竞赛和产学研结合活动,落实工业企业干部职工的专业技术培训,提高企业科技人员的科技素质,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。 市人事局:负责加强新世纪科技人才建设,大力开展公务员和专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科技培训。表彰优秀科技人员和科技工作者。 市科技局:负责科普工作的牵头和协调工作,指导和支持各镇创建科普示范镇、科普示范基地、科普教育基地、科技培训工作,推进新产品、新技术的引进工作,组织开展一年一次大型科普宣传和经常性的科技下乡活动。协助筹建科技活动中心、科普画廊等硬件设施。 市文广局:负责落实电台、电视台的科普栏目和新闻报道,落实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展览,组织一年一次的科普文艺汇演,安排和协调市镇两级图书馆的科普图书设置,落实各镇影剧院组织科普文艺作品和科普教育片的演出和放映活动。 市农林局、水产局:负责筹建全市性农技协联合组织和会员发展工作,大力引进和推广农业新产品、新技术,围绕主导产业建设科普示范基地工作,组织科技人员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下乡活动。 市教育局:负责成人教育培训体系、青少年科普网络建设,发挥科普教育基地作用,组织青少年广泛参加各类科技竞赛,创建省、市级科技特色学校。 市财政局:负责市级科普事业及科普活动经费的落实,调度安排创建经费;检查并督促落实各镇科普活动专项经费,确保“十五”期末市镇两级科普专项经费达到人均1元以上。 市建设局、城管局:负责科技馆(科技活动中心)的规划和筹建,落实科普画廊等硬件设施的规划和建设。 市经济开发区、汾湖旅游度假区:负责辖区内“三资”企业科协组织的建设与管理,组织开展国际民间科技交流和学术交流工作。 市委党校:大力开展党员干部科技知识培训,举办新知识、新科技讲座。 市卫生局、计生委、环保局、国土局、体育局、气象局、地震局、旅游局等机关以及工、青、妇、工商联等群团组织,要结合各自工作开展科普活动,并将活动总结于年终上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。 各镇:负责抓好科协、农技协、企业科协、村科协(村科普领导小组)的组织建设,创建科普示范镇、科普文明村、科普文明街道(社区),以及建设体现区域经济特色的科普示范基地工作,落实镇综合性科技活动中心和科普灯箱画廊的硬件建设,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,引进科技新产品、新技术,培养、引进和表彰科技人才,将“科技兴镇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。 市科协: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。履行科协组织的职责,发挥对全市科技群团科普工作的指导、协调、服务作用,大力推进科普示范体系建设。 五、工作制度
(一)
会议制度 1、市创建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1—2次全体成员会议,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部分成员出席的专题会议,必要时可安排与创建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会议。 2、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,专题会议由组长、副组长或委托办公室主任召集。 3、会议的主题内容和准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,报请领导小组组长、副组长批准后,提交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并逐项落实。 (二)督促检查制度 1、根据实际情况,提请市人大对有关部门的创建工作和《科普法》的实施进行专题检查,强化执法力度;请市政协适时组织政协委员视察各地落实《科普法》的情况和创建工作的实施进度。 2、对涉及创建工作的重点项目、重点工作,必须由各个部门共同解决的,由主管部门提出,在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门协调,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。 3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每年的创建情况和科普工作情况,向市委、市政府领导班子作专题汇报。 (三)表彰激励制度 定期不定期召开经验交流和表彰会,对全市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有关单位、个人给以表彰和奖励。 附:创建“全国科普示范市”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分解表 吴江市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吴 江 市
科 学 技
术 协 会
二OO二年八月九日 2002.3-2004.3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分解表
|